新中式家具的概念超出了傳統的木工標志
圖1-1 中國茶館竹椅 Fig.1-1 Bamboo chair in teahouse
1.1 一般概念的家具
顧名思義,家具最初的意思指“家用之具”,即滿足家庭生活所需的器具,包括床榻、桌案、椅凳、屏幾等。但究其根源,家具是基于人類生活需要產生的,并隨著人類的進化和生活方式的發展而逐漸發生變化,可以說家具的出現是人類進入文明時代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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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。不論是原始時期的石凳、石桌、青銅時代的青銅案、俎等,還是早期“席地而坐”的低矮家具、“垂足而坐”的高型家具,家具都是生活、工作和交往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,而且逐漸成為室內陳設和空間裝飾的主要內容,家具以其不可取代的功能貫穿于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。根據功能,家具可分為坐具類、臺面類、收納類、屏架類等;根據使用場合的不同,家具可分為:家庭用家具、事務用家具和公共用家具;根據使用材料,家具又可分為:實木家具、金屬家具、合板家具、藤家具、竹家具、漆家具、塑料夾具、玻璃家具等。
隨著功能和形式的拓展,家具的概念也逐漸變化更新。首先,在功能層面上,家具指的是滿足人們日常生活及起居需要的家用器具,就其存在的空間范圍來講,家具主要是“建筑室內空間功能的一種補充和完善” 。隨著家具移向室外,并成為諸多環境空間中的設施,其具有的“家用”限定也隨之淡化,家具更多地指向在一定環境及空間中滿足人們生活、工作中的坐、臥、承、納等行為所需要的器具。其次,在審美層面上,家具被藝術家及手工藝人作為一種“載體”來表達他們的情感和思想,成為一種將功能美與藝術美相結合的特殊藝術形式。藝術家一方面借助家具的形式來表現藝術化的命題和思想;(如圖1-2,圖1-3)另一方面通過藝術化的造型及精致的工藝提升家具的功能性審美。(如圖1-4)此外,在制作方式上,家具由傳統的手工業生產模式轉為機器化大批量生產方式,成為一種名副其實的“工業產品”,使其具有了現代工業的特征,其概念也就超出了傳統的木工或木作的領域,被定義為“關于生活的機器”,涵蓋了材料、工藝、結構、色彩及造型等諸多工業設計內容。
總之,家具的概念具有典型的“與時俱進”的特征,其范疇也從最初的家用器具向著多元化的方向延伸,從日常應用、藝術審美、工業生產、展示陳設及文化收藏等角度來看,家具概念各有異同,但其所具有的功能性和藝術美特征是始終存在的兩個關鍵要素,并成為界定家具概念和類型的主要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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